2关于更新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》(试行)的通知-2018.11.23
关于更新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》(试行)的通知
各基金管理人、托管人:
为进一步提高基金产品注册审查效率及标准化水平,现更新股票型(混合型)、指数型(不含ETF)及债券型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。
自2019年1月1日起,基金管理人申报的基金产品可适用更新后的填报指引。在基金监管综合系统(FIRST系统)升级改造前,基金管理人可在现有的填报指引上手动进行更新。
附件:
1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1号——股票型(混合型)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(试行)
2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2号——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(试行)
3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3号—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(试行)
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
2018年11月23日
![[1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1号——股票型(混合型)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20200805.doc]]
![[2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2号——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20200805.doc]]
![[3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第3号——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填报指引20200805.doc]]